作者: 时间:2012-09-20
7、严禁校外单位和个人张贴。
8、严禁张贴以下张贴物:
(1)内容消极、反动以及带有淫秽性质语言的张贴物
(2)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校内外经营性广告
(3)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属个人性质的张贴物
(4)其他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符的张贴物
二、关于阅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的管理
1、校内阅报栏、宣传栏、黑板报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学校改革、发展以及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的重要阵地,也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由学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使用。未经报批任何单位,不得私自修建。
2、校内阅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由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宏观指导。各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更新工作,确保定期更换(两月更换一次),遇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随时更换。阅报栏内容要做到当日更换,保证师生员工能够及时了解当日国际、国内要闻。
3、校内阅报栏、宣传栏、黑板报内容,各使用单位要严格把关,力求内容健康,语法规范,形式美观,不准出现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以及其他不健康内容,否则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4、严禁个人、单位、社团等在阅报栏、宣传栏外及黑板报上张贴广告、通知、海报等,一经发现其使用单位应立即清除,确保阅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的整洁、美观。必须爱护阅报栏、宣传栏设备和报纸、图片,严禁毁坏,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如出现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学校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5、使用单位若对其分管的阅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管理维护不力,内容长期不作更换,学校将收回其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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