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广播台文字音像资料管理制度
1、广播台内的文字资料包括报纸、杂志、书籍以及广播台需存档的稿件及播音资料。
2、广播台内书籍、存档稿件及播音资料由广播台文案台委管理。文案台委需定期将书籍、播音资料整理分类,并做好记录公示和外借追收工作。
3、广播台内的报纸、杂志由文案台委和编辑部具体负责。版块订阅的报纸杂志由本版块编辑负责领取保管,并面向全台借阅。
4、每期节目所用的文字资料由该期节目的版块编辑负责,版块编辑需将文字资料保留,并在上面标明使用日期及节目名称,于每学期末交文案台委存档。
5、内部资料不得外借。台内人员借阅,在借阅登记册上登记(注明借阅资料名称及借阅、归还日期)。
6、台内所有资料以做节目为主,做节目者优先使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广播台文字资料带出广播台。
7、广播台音像资料包括光盘、盒带及有保存价值的自办广播节目带都由文案台委负责保存,并做好记录。
8、台内音像资料由文案台委总负责,其在规定范围内购买、登记并保管台内所有音像资料,文案台委需定期向台委会汇报资料管理情况。
9、音像资料使用时由文案台委做好出借、归还记录。
10、用音像资料时,台内每位成员均需做到按规定安全使用。
11、台内与外界定期借用的音像资料,由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借用或归还。使用音像资料时,损坏以至不能使用的,应由当事人等价赔偿。
12、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广播台音像制品带出广播台。
13、广播台硬盘中存有部分文字资料、音像资料,由台长具体负责管。
14、硬盘严禁外借。若浏览阅读硬盘中资料,须经台长同意后从台内公用电脑上拷取。
新乡医学院广播台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