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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2017-06-15 来源:

 

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员职责

 

一、坚守岗位、严格管理、文明服务;主动热情地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二、增强安全意识,保证活动室疏散通道畅通和安全。

三、保持活动室内卫生整洁,无痰迹、无纸屑、无灰尘。

四、室内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五、维护活动室秩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同意非本校人员入内活动。

六、对活动室进行经常性巡视,注意观察锻炼者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救助和报告。

七、对活动室的设备和器材要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对借出的器材要做记录,及时收回。

八、妥善管理各种设备器材,若有毁损,及时报告并联系维修,维修后要进行验收签字。

九、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正确的锻炼方法,向锻炼人员介绍设备功能和使用方法,及时制止使用方法失当及有损器材和人体健康的行为。

十、注意听取和反映教职工对活动室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职工健身房管理规定

 

为了促进科学健身,防止造成意外伤害,保障设备和器材完好率,提高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工健身房由校工会负责日常管理,活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活动人员要自觉遵守健身房的开放使用时间。

三、健身房只对本校职工开放,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带校外人员到活动室内活动。

四、进入健身房应注意着装,以运动服、运动鞋或软底鞋为宜。

五、活动前请做热身运动,活动中请勿与他人交谈,以免影响锻炼效果或意外受伤。

六、爱护室内健身活动设施,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不得违规操作,不得随意玩弄、拆卸器材,以免造成伤害;因使用不当造成伤害的,后果自负;人为造成的器材损坏,照原价赔偿。

七、如有技术问题或发现器材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切勿自行操作,以免发生意外。

八、适度锻炼、量力而行,如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运动的疾病,请勿进入健身房,擅自参加活动者,如发生事故,后果自负;重型器械必须在他人保护下进行。

九、严禁在器械上做危害他人安全的动作,若给他人造成伤害,由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十、未经允许,禁止将健身器材拿(推)到室外或任意挪动,以免损坏或丢失器材。

十一、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垃圾,保持室内卫生;严禁酒后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

十二、请遵守健身房秩序,文明礼貌、互爱互让、相互关照,争做文明运动者,营造健身房和谐友好的氛围。

十三、请保管好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乒乓球活动室管理规定

 

   为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职工身体素质、增进职工之间的友谊,特开设乒乓球活动室。同时为创建一个和谐、有序的娱乐健身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乒乓球活动室由职工乒乓球协会负责日常管理,活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活动人员要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开放使用时间。

三、活动室只对本校职工开放,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带校外人员到活动室内活动。

四、凡来乒乓球室活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规定:

(一)入场需经管理人员登记,未登记不得入内;

(二)活动人员原则上使用自带球拍和乒乓球,若需借用需在管理员处登记,用完后自觉归还,出现损坏,照价赔偿;

(三)参加运动人员应自觉更换洁净运动鞋,严禁穿黑色胶鞋、胶钉足球鞋、皮鞋等硬底鞋入场打球,请尽量穿专业运动鞋或白色软底运动鞋;

(四)活动人员举止文明、行为礼貌,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干扰他人活动;

(五)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丢瓜皮、果壳、纸屑等,要保持室内卫生环境,严禁携带宠物入内;

(六)爱护硬件设施和器材,如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七)参加活动者应视身体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安全第一,防止跌伤、碰伤和撞伤他人等意外事故发生。

五、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要对房间内的设施、器材、活动用品进行清点和整理,防止损坏和缺少,管理员负责室内卫生的日常维护,关好门窗、电灯、电器。

六、请保管好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七、本规定要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羽毛球活动室管理规定

 

   为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职工身体素质、增进职工之间的友谊,特开设羽毛球活动室。同时为创建一个和谐、有序的娱乐健身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羽毛球活动室由职工羽毛球协会负责日常管理,活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活动人员要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开放使用时间。

三、活动室只对本校职工开放,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带校外人员到活动室内活动。

四、凡来羽毛球室活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规定:

(一)入场需经管理人员登记,未登记不得入内;

(二)活动人员原则上使用自带球拍和羽毛球,若需借用需在管理员处登记,用完后自觉归还,出现损坏,照价赔偿;

(三)参加运动人员应自觉更换洁净运动鞋,严禁穿黑色胶鞋、胶钉足球鞋、皮鞋等硬底鞋入场打球,请尽量穿专业运动鞋或白色软底运动鞋;

(四)活动人员举止文明、行为礼貌,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干扰他人活动;

(五)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丢瓜皮、果壳、纸屑等,要保持室内卫生环境,严禁携带宠物入内;

(六)爱护硬件设施和器材,如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七)参加活动者应视身体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安全第一,防止跌伤、碰伤和撞伤他人等意外事故发生。

五、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要对房间内的设施、器材、活动用品进行清点和整理,防止损坏和缺少,管理员负责室内卫生的日常维护,关好门窗、电灯、电器。

六、请保管好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七、本规定要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为便于教工活动中心日常使用和管理,为全体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办法

(一)在职职工持会员证或工作证,在开放时间内参加活动。

(二)各基层工会、单位,如需使用教工活动中心开展集体活动,应提前1-2天书面申请预约,并到工会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由工会办公室统一安排。活动组织者对活动期间的人员、设备、防火等安全事项负责。参与活动人员一般不得超过40人,超过40人须事先由申请单位报学校保卫处审批备案。

(三)外单位或个人租用活动中心的,须办理交费手续并承诺遵守本管理规定方可使用。所收费用专账管理,主要用于设备的维修与更新。

二、开放时间

每天17002100(含节假日,有集体活动或大型比赛除外),集体活动需提前1-2天申请。

三、使用要求

(一)严禁在室内外乱钉、乱挂、乱贴、乱画、污染和损坏环境;需在活动中心悬挂标语或其他装饰物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按指定位置布置安放。

(二)活动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参加活动人员要举止文明,服从管理,礼貌待人,严禁争吵、谩骂、打架斗殴;如遇意外事故,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三)参加活动人员须自觉爱护室内公物和器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启电器设备,不得擅自移动室内设施和乱拉乱扯电源线;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室内;不得将宠物带入室内。

(四)参加活动的人员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乱丢果皮纸屑、乱泼茶水,不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严禁在室内抽烟,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或个人必须清扫整理场地并带走垃圾。

四、其他事项

(一)人为因素造成设备、家具等财产损毁者,由主办单位或个人按物品原价赔偿。

(二)室内物品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校工会同意。

(三)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实施管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保证安全和室内整洁。

(四)参加活动者自行保管好所携带的财物安全,以防遗失或被盗,如有意外,责任自负。

(五)使用单位或个人若违反上述规定,管理人员有权中止其使用,并由使用方承担相应责任。

附:教工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

教工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

使用单位

 

活动内容

 

活动人数

 

使用时间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 请

部 门

 

 

(签 章)

        

 

 

       审批人签章:

 

 

新乡医学院工会办公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