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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畅、高向辉、李明、徐琪:高校绩效评价的理论逻辑、现实依据及实践探索

时间:2022年07月11日 17:54 来源:现代教育管理 点击数:

作者:于畅,高向辉,李明,徐琪

摘 要:伴随高等教育的普及化、信息化、和国际化,高校绩效评价成为推进我国高校分类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背景下,从理论的角度分析绩效评价在高等教育领域实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构建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绩效评价理论体系,思考和破解有关高校绩效评价的实践困惑,成为我国推进高校绩效评价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高校绩效评价的思想和技术根植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及目标管理理论。高校绩效评价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规政策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提升大学治理能力和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手段。基于L省高校绩效评价的改革实践发现,目前国内开展的高校绩效评价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仍不成熟,高校绩效评价在其科学性、规范性、社会认可度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绩效评价;分类管理;质量评估体系;利益相关者

2020 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早在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已提出“在高校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绩效管理作为公共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早已被发达国家引入教育领域。美国、荷兰在1979 年将“绩效拨款”引入高等教育领域,作为教育政策制定、教育资源分配、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伴随高等教育的普及化、信息化和国际化,高校绩效评价成为推进高校分类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绩效评价是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高校绩效评价研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4—2008年,这一阶段主要针对高校某个领域进行单项绩效评价研究,包括高校后勤、教师、科研和财政等方面,如冷寿中对高校后勤管理工作绩效评价及作用进行了分析;杨华等对高校教师科研工作评价指标进行了设计和构建,从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科研奖励、成果转化等方面,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了科研工作量评价指标体系模型,将科研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一起作为高校教师的总工作量。第二阶段为2009—2015年,这一阶段主要是将高校作为组织机构进行综合性绩效评价研究,如2009年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对72 所教育部直属高校2006—2008年的投入与产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提到基于投入-产出理论的高校绩效评价可以反映高校的资源利用情况,为高等教育资源的重新配置发挥作用,上海市、江苏省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在实践中推行综合性高校绩效评价。第三阶段为2016年至今,这一阶段的研究在内容、形式和主体方面呈现多样化的特点,研究内容包括单项绩效评价研究和综合性绩效评价研究,研究形式包括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研究主体包括学术主体、高校主体及其他主体。有学者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知识生产模式转变等理论,分析了实施高校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学者从新制度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分析了目前我国大学绩效管理的制度基础、评价框架、存在问题与解决策略。有学者从管理主义的视角,分析了作为组织再造核心的“管理”如何渗透到耗费大量公共资金的高等教育领域并开展绩效评价的必然性。有学者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了高校的绩效评价与管理,从方法层面倡议将利益相关者整合到高校绩效评价与管理中。还有学者对目前国内实施的绩效评价实践进行了理论分析与反思,从本体论、政治论与实践论的角度论证绩效评价实施的合理性,并证明了合理的绩效评价可以反映高校的办学质量。虽然目前国内学者也开展了一些阐释西方学界对绩效评价理论基础的研究,但是还鲜有学者分析和构建中国高等教育特定发展情境下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同时,由于体制机制的障碍,国内高校绩效管理及其评价作用的发挥更是受限。因此,从理论的角度审视绩效评价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中实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绩效评价的理论体系并用于指导实践,就显得必要和紧迫。

一、高校绩效评价的理论逻辑

“绩效对于高等教育来说具有深层次的意义,它包含了对大学正在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的新的期望。”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高校绩效即在一定时期内高校的办学成绩和效益。“绩效”通常探讨高校的投入、产出及效率效益问题。目前对高校“产出”评价的主要指标包括教学和人才培养(教学评价、培养的人才等)、科技成果(项目、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直接为社会提供的产品(服务产品、物质产品等)。对高校“投入”评价的主要指标包括财政投入、人力资源投入、其他资产投入、政策保障条件等。高校绩效评价即基于一定的评价理念,运用特定的评估指标、合理的评估标准、科学的评估方法,对一定期间内高校的职能效益进行客观的评判,是将对高校发展的战略定位、目标分解、业绩评价的有效结合运用到高校的日常管理,最终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管理活动。高校绩效评价的产生与发展,既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也需要理论和思想的准备。就理论基础来看,高校绩效评价的思想和技术根植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及目标管理理论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回应了高校绩效评价的时代诉求

新公共管理理论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市场化、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到来,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掀起了政府改革的浪潮。改革的核心就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用商业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提升政府绩效,实现政府职能的“再塑造”。1995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公共管理发展报告《转变中的治理:OECD 国家的公共管理改革》指出:“经合组织国家的公共管理改革普遍采用‘新公共管管’或‘管理主义’模式。”该理论认为,私营部门的管理与公共部门的管理相比,二者在本质上并无差别,私营部门的管理还具有极大的优越性。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公共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明确绩效标准和测量;关注投入-产出控制管理;公共部门内由聚合趋向分化,向更具竞争力的方向发展;重视私营部门管理方式;强调资源利用的强制性和节约性。本质上,新公共管理理论鼓励市场导向的管理,如注重结果和绩效、鼓励引入竞争、强调效率。伴随20 世纪80 年代以来高等教育规模的急速扩张,公共资金在高等教育领域的投入也纳入了政府改革再造的视野,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和大众化是公共管理理论渗透到高等教育领域的直接推动力。新公共管理理论重视服务、效率、效果、质量,强调政府的角色从集权转换到分权,从服务者转换到授权者,从“划桨者”转换到“掌舵者”,从关注投入转化到关注效果。高校绩效评价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方法恰恰是这一理论的忠实执行者,通过绩效评价加强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最直接的体现。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阐释了高校绩效评价的服务面向

利益相关者理论于20 世纪60年代在西方国家兴起并发展起来,这一企业管理思想旨在通过平衡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而组织企业管理活动,促进企业管理模式的发展和优化。20 世纪60年代,斯坦福研究所(SRI)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没有其支持,组织就不可能生存的一些团体”。1984年,弗里曼(R.E Freeman)出版的里程碑式的著作《战略性管理:一种利益相关者方法》,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任何能够影响或被组织目标所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引发了利益相关者概念的大讨论。20 世纪90年代之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影响不断扩大,成为识别和分析企业等组织行为影响的既定框架,应用于企业规划、治理、监督等领域。高等教育领域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是高校外部环境变化以及高校类企业行为使然。高校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大学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大学教授、大学出资者、学生和政府等,高校的生存和发展有赖于对利益相关者需求回应的质量。构建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多元主体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是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高等教育由“管理”向“治理”转变的关键环节。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我国高校绩效评价提供了一种方向性的指引,高校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属性明确了高校绩效评价和管理的服务面向,为设计高校绩效评价体系、分析高校绩效评价主体等相关研究提供了支持。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高校绩效评价要回应各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化需求,使社会效益最大化,这也正是政府对高校管理的目标所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为理顺高校管理的行为、责任与绩效收益的不同主体间关系提供了分析框架。

(三)委托代理理论:理清了高校绩效评价中的主体关系

委托代理理论是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提出的。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专业分工不断细化,大批拥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不断涌现。同时,因为拥有权力的人不能同时兼具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原因,一批拥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成为拥有权力方的代理人,他们评价个人的知识和能力,代理行使委托人的权力。委托代理理论基于企业所有者兼具经营者的做法存在诸多弊端的基础上,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所有者让渡经营权利,保留剩余索取权。委托代理理论是分析在不完备契约条件和信息不对称等条件下委托人和代理人激励问题的理论。当前,几乎各个领域都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和代理人关系的实质即在委托过程中实现各自收益的最大化。高校既是学术共同体组织,又是国家承担高等教育职能的公共机构,还是大学学术成员和行政人员的契约连结,大学内部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因此,高校绩效评价本身即存在着一系列的委托代理关系,包括政府和高校的关系、高校和教师的关系。政府授权高校独立行使学校运行管理权力,高校接受政府监督和业绩考核;高校授权教师行使开展教学活动和进行科学研究的活动,高校教师接受高校的考核管理和评价。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出发,开展高校绩效评价,应设计一套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以激发高校参与绩效评价的积极性,最大限度避免评估机构和高校之间的机会主义倾向,要充分考虑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矛盾及冲突,实现政府、高校和教师各自效益最大化,达到激励相容。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有助于理清高校绩效评价中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有助于从更广阔的视角推动高校绩效评价的健康发展。

(四)目标管理理论:明确了高校绩效评价的前提条件

目标管理理论由管理大师彼得·杜拉克提出,是管理哲学在组织管理模式中的体现。目标管理理论强调把任务转变成目标,组织目标经过层层分解形成各部门的目标及部门中每个人的工作目标,进而形成组织目标体系。目标管理具有计划性和系统性等特点。在目标管理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合理确定组织整体目标、各部门及部门中工作人员的分目标起着决定性作用。各部门和各部门的每个人都可以依据设定的目标进行自我控制与指挥,实现自我管理而非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与安排,通过绩效奖励强化自我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实现了大众化向普及化的跨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要求实现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和分类管理。依据目标管理理论,结合高等教育管理活动的特点,高校目标管理应该是一个动态发展变化的过程,按时间顺序可分为目标制定、目标分解、目标实施与控制、目标的评估与反馈等环节。高校要实现科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需要政府相应管理政策在办学方向层面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开展高校绩效评价首先需要明确高校不同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不同类型高校评价标准及内容不能单一化。各高校要依据不同的发展目标,在同一个层次和类型当中,各安其位、各展所长、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进行分类指导、促进高校合理定位。目标管理理论为开展高校绩效评价,满足政府和高校对效率和有效性的要求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二、高校绩效评价的现实依据

自我国实施高校“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以来,国家和地方对高校的投入持续增加。同时,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向普及化阶段迈进,社会资金也大量流入高等教育领域。但是,高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没有明显的提高,开展高校绩效评价,对高校进行“问责”,成为国家、社会以及高校自身的应然诉求。

(一)高校绩效评价是贯彻落实教育法规政策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我国国家和地方层面都在积极倡导开展绩效管理和评价。198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明确提出了要“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将政府实施的高等教育评估定位为国家对高校实行质量监控的重要形式,并进一步详细地规定了评估的范围、标准、实施方法和评估结果应用方式。1998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他组织的评估。”2001 年,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科学、有效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和宏观监控机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在高校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2019 年,科技部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提出高校和科研院所要明确绩效目标及指标,主管部门要按照权责利效相统一和分类评价原则,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实行中长期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单位财政拨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领导人员考评奖励、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2020 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改进高校评价,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明确指出要将财政投入与高校绩效考核衔接起来。2011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区域性高校办学绩效评价的实践。高校绩效评价是中国高校评估模式的一种开创性探索,是了解和评估高校实际运行效果、实现对高等教育进行质量调控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二)高校绩效评价是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式已经由以数量和规模为主的“外延式扩张”转变为以质量和公平为主的“内涵式建设”。20 世纪80年代初,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左右,即使到90 年代末,也还未达到10%,远远落后于当时20%的世界平均水平。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在校生数从300多万增长到3000多万,毛入学率提高到2012年的30%,我国由此成为高等教育大国。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到418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4.4%。根据马丁·特罗高等教育大众化三阶段的理论,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大于50%,标志着我国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高校担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使命和职责,伴随我国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的提高,高等教育由大众化阶段向普及化阶段迈进,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转到内涵发展、提升质量上来,高等教育质量、高校的投入与产出效益受到政府与社会各方面越来越多的关注。当前,高校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多,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伴随“高校问责制”的出现,高校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但是,在高校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淡化责任,甚至不负责任的现象,如管理者腐败、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学术科研造假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任务。高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构建一个完善的绩效评价监督体系,帮助高校改善管理、构建品牌、凝练特色、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升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满足社会大众对高等教育的需要和期盼。开展高校绩效评价,在充分考虑高校发展结果(产出)的基础上,力求透过投入和发展条件差异看产出结果的不同,将评价着眼于资源使用效率、投入-产出的效益之上。高校绩效评价作为对高校进行全面质量评估的有效手段,必将成为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推动力。

(三)高校绩效评价是提升大学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大学治理是在“大学利益主体多元化以及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情况下,协调大学各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关系,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办学效益的一系列安排”。大学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学术共同体逻辑、国家逻辑、市场逻辑多向互动和融合的历史过程,是由单一逻辑主导逐步走向多元逻辑共同支配的历史过程。由于高等教育的特殊性,高校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忽略市场逻辑中的成本和效率问题,如人才培养的滞后性、科学研究转化为生产力的复杂性、人才培养质量的不可测性等,导致人们难以对高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活动进行成本核算,同时也很难对高校办学成效进行评价,这些对高校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提出了挑战。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政策背景下,完善高校绩效评价机制、提升高校绩效管理水平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所必须形成的理论自觉和现实需要。在治理视野下,大学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和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不由任何个人和组织独立控制,而应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且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高校绩效评价的突出特点即关注高校的利益相关者不同的权力和需求,实现政府、社会、学生、家长和用人企事业单位等庞大的利益相关者系统达到利益最大化。高校绩效评价将“投入-产出”评价引入对高校效能的评价,主要考察高等教育的投入是否得到了有效使用,是否带来了应有的产出,以及时了解资源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和效率。一方面,有助于帮助学校诊断办学成效、优点和弱点,促进学校形成和强化成本意识,推动高校改善内部管理;另一方面,为政府分配教育资源,合理进行资源配置,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提供依据及参考。高校绩效评价作为一种高等教育质量监督和调控的途径和手段,必定能成为提高大学治理水平的重要法宝。

三、L省高校绩效评价的实践

2016年以来,L省相继采取了深化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校企联盟建设、加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力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为推动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L 省先后印发了省高等学校分类指导意见、高等学校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定了省属高校资金分配办法,开展了高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初步构建了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导向,以高校办学效益为重要依据的差异化教育资源分配机制,引导高校立足实际,科学定位,主动融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人才、科技供给与需求的契合度。

(一)高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1.设计原则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高校是个复杂的系统,绩效评价指标本身存在着差异性和复杂性,既要包含体现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定量指标(如师资队伍、招生就业、科研工作、办学经费等),也要包含反映高校质量提升及高校作为组织与环境因素互动的定性指标(如发展定位、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等)。

规模与质量相结合。指标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校的类型和办学定位,对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制定不同标准,在考量其规模和数量,检测其质量和水平时区别对待。

总量与人均相结合。为更全面合理地反映高校办学绩效,在设计高校运行指标过程中,既要考量高校投入与产出的总量,也要考量生均和师均的产出,并且特别注重“人均”指标的考量,引导高校增强可持续发展潜力。

外部表现与内涵提升相结合。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反映出的数量、质量、效果等是学校办学绩效的外部表现和直接产出。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办学声誉和发展潜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则是实现内涵提升的具体体现。绩效评价指标通过采用“管理能力指标+办学水平指标”相结合的体系结构来体现高校外部表现和内涵提升的具体内容。

2.主要内容

根据L 省高等学校分类指导意见,L省在综合分析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双高”建设、学科评估、其他省市高校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有影响力的国外大学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高校绩效管理考核办学水平指标和高校绩效管理考核管理水平指标,并根据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年度动态调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架构为四级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为了突出分类考核、分类指导,同类院校指标相同(文科、理科、单科),不同类型院校指标权重不同(研究型、研究应用型,应用型)。

办学水平指标以客观数据定量考核为主,包括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师资队伍、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社会声誉等六个方面,共21个二级指标,61个三级指标。办学水平指标注重引导高校提升内涵建设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其中,人才培养指标包括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成果、教学基地建设、国际交流、社会合作等6个二级指标,18 个三级指标;学术研究指标包括学科建设、科研平台与团队、科研经费、科研课题、科研成果等5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师资队伍指标包括数量和结构、培训与交流、层次与水平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社会服务指标包括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社会事业服务等3 个二级指标,8 个三级指标;就业创业指标包括毕业生就业、创新创业2个二级指标,6 个三级指标;社会声誉包括社会认可度、社会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

管理能力指标以专家组定性评价为主,包括党的建设、内部治理、办学经费和附加四个方面,共14 个二级指标,36 个三级指标。管理能力指标注重引导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夯实办学基础。其中,党的建设指标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和群团工作、党建专项重点工作等6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内部治理指标包括办学方略、治理体系、安全稳定等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办学经费财务状况、经费来源、经费支出等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附加指标包括加分项、减分项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

(二)高校绩效评价的实施与成效

高校绩效评价基于L省高校综合运营状态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进行,通过整合全省高等教育各类数据孤岛来实现数据共享,在为高校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的同时,兼具数据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功能,从而实现对高校办学质量、办学绩效和发展潜力的考核评价与常态化监测。一方面,为高校年度纵向对比和全省横向比较提供数据服务;另一方面,为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宏观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提供决策依据。截至目前,L省高校综合运营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已汇集全省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招生就业、办学经费等各方面信息,基本建成了集数据仓库、运营监测、智能分析、数据服务、绩效管理于一体的功能框架。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尝试,L省高校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第一,促进了高校分类发展。通过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考核、绩效激励,大部分高校明确了自身办学定位和主要服务面向,有力推动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高校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第二,优化了高校内部治理体系。部分高校将绩效评价理念和指标引入学校内部治理,不断完善自身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科研评价制度、教学质量评估监测制度,办学质量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第三,增强了高校核心竞争力。通过绩效评价,高校能够深入了解整体目标及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省同类院校发展情况,找出影响办学绩效的优劣势,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第四,提升了教育资源配置效率。政府相关部门将高校绩效评价结果与高校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安排、专业结构调整、教育经费投入、科研项目支持等教育资源分配相结合,提升了教育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四、开展高校绩效评价的反思

开展高校绩效评价,健全与质量、贡献和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引导高校明确发展目标、实现科学发展,推动高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高校绩效评价要同时回应政府、高校、社会大众等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思考和破解有关高校绩效评价的实践困惑。

一是高校绩效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国内高校绩效评价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尚不成熟,思考和破解有关高校绩效评价的理论问题及实践困惑成为推进高校绩效评价面临的重大问题。同时,高校绩效评价在操作层面仍然面临一些有待破解的问题。在评价指标选取方面,可以从高校功能的维度进行选取(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也可以从高校运行的维度进行选取(包括投入指标、产出指标等)。根据不同的评价目标,如何合理确定指标选取的数量以及指标获取的信度和效度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尤其是和经费分配有关的绩效指标;在评价方法的选择方面,教育界采用不同方法对高校进行绩效评价,包括投入-产出分析法、数据包络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模糊评价法以及灰色关联度法等,如何从众多评价方法中选择合适的方法,并使评价结果得到客观合理展现,也是应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由于开展高校绩效评价的时间不长,评价主体在评估技术、理论和实践经验方面仍存在不足,对数据信息的分析和利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和加强;在评价结果的运用方面,绩效评价奖励的迟滞性问题依然存在,高校绩效评价是对历史数据的考核,存在着给高校奖补不及时的问题,难以保证激励效果。

二是高校绩效评价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世界各国在探索高校绩效评价的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标准、模式和方法,如英国泰晤士报大学排行榜、英国QS大学排行榜以及国内若干大学排行榜等。这些排名评价侧重于论文发表及引用、研究经费、知名学者等定量指标的考量,并不能全面反映高校的绩效目标。因此,高校绩效目标的设定还应该包含产出、效果、社会满意度等方面,具体包括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成果推广,科技创新水平,人才团队建设,管理机制创新等。目前,国内高校绩效评价的实践多存在于学术界和区域地方政府的探索,尚没有统一的标准范式。开展高校绩效评价,要依据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有关要求,既要总结国内外高校绩效评价的经验,学习吸收国外先进的理论,更要立足本国和区域实践,进行高校绩效评价标准和规范的独立探索,提出自己的理论和标准。高校绩效评价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有效杠杆,要不断推进高校绩效评价设计、管理、实施、控制方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助力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三是高校绩效评价的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巩固。一方面,维持公共问责需求和引导高校长远发展之间矛盾凸显。高校绩效评价主要服务于政府对高校的监管和控制运行,仍然强调政府机构问责。近年来,伴随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高等教育改革方针和政策,来自政府的评价多数具有局部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往往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和特定时期的政策贯彻直接相关,高校绩效评价指标根据政府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但是,从提高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角度来讲,高校绩效评价本身应该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应该形成一贯性的价值导向,以期给高校提供稳定性的价值引导和行为预期。另一方面,开展高校绩效评价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高等教育改革的市场化趋势。开展高校绩效评价,会使高校陷入政府机构编制的考核体系和框架中。政府利用财政、政策激励作为影响高校活动模式的重要手段,一定程度上冲击了高校所珍视的“高校自治”及“学术自由”传统,影响高校内部的组织文化建设。

四是高校绩效评价的社会认可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评价排名与社会对高校排名的一元化认知存在着矛盾。开展高校绩效评价,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承担科学研究类型等差异性,将高校划分为不同类型,推动高校实现从“一列纵队”向“多列纵队”发展,打破了高等教育同质化办学倾向。但是,这种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评价与社会对高校排名的一元化认知存在着矛盾,高校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一定程度会影响学生择校和大学招生。如何通过高校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满足社会大众,尤其是用人单位和学生家长需求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另一方面,高校排名固化的问题依然存在。在高校绩效评价结果中,高校排名固化会进一步加剧高等教育资源失衡、利益固化的状况,带来高校同质化趋势、内外部关系的失调、大学文化意蕴的迷失等问题。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联2021 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项目“辽宁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状与实践路径研究”(2021slqnkt-024);辽宁省科技厅2021 年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辽宁省科技成果转换政策试点跟踪评价及典型案例研究”(2021JH4/10100021)。

作者简介:于畅,辽宁教育学院副研究员,博士;高向辉,辽宁教育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徐琪,辽宁教育学院助理研究员。

通讯作者:李明,辽宁教育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原载2022年第5期《现代教育管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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