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

学位申请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学位申请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高校教师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4-11-28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本学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评定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撰写和打印

 学位论文依照《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编排和印制。“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应去掉论文作者及导师的姓名信息。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办法依照《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办法(暂行)》规定执行。检测结果将统一返回院(系、部),由院(系、部)再返给导师指导学生修改。

    用于检测的论文电子版要求:学位论文WORD格式电子版全文(含摘要、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等),请将论文各部分合并成一个完整的电子文档。学位论文一文一档,文件命名规则为“院系名称学生类别作者姓名” (学生类别分:同等学力、高校教师)。

    三、学位论文送审

    1.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聘请三位专家评阅,由研究生处统一送审。

    2.1031日前申请人将学位论文一式三份交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具体要求详见下文《同等学力人员、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提交材料一览表》。

    四、学位论文答辩

    1.论文评审结果合格者,依据《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本通知要求,研究生填写《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向各院(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答辩申请。

 2.各院(系、部)可根据论文评审结果返回情况,按照日程安排,组织答辩。论文答辩表决票在答辩前由各培养单位盖章后方为有效(校外培养单位需加盖研究生处学位办公章)。

 3.答辩委员会组成按《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与答辩前一周将《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报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4.论文答辩由培养单位组织,答辩前需在校园内粘贴海报(自行准备),非涉密学位论文答辩要公开举行,答辩程序参照《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细则》执行。答辩会要有会标,条幅内容为“新乡医学院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照相资料与学位申请材料一并送交研究生处。

 5.本学期的学位论文答辩时间121日前结束。

 五、学位评定

    各院(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于125日前召开学位评定会议 (:会议记录复印件交校学位办公室保存,对申请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表决票在使用前须经各院(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校学位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时间另行通知。

 

 

2014年下半年学位申请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1026-27

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028-31

提交学位论文及规定的各项材料

114-15

论文评审阶段

1115-20

论文修改、装订、以及预答辩,通过论文评审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答辩申请表》

各培养单位向校学位办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1120-127

论文答辩阶段

122-127

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分委员会审核

登陆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申请论文答辩资格,研究生处审核后进行“填报论文信息”

128-1210

提交分委员会材料

暂定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同等学力人员、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提交材料一览表

 1.提交论文WORD格式电子版(内含中英文摘要和综述),将论文各部分合并成一个完整的电子文档,文件命名规则为“院系名称学生类别作者姓名” (学生类别分:同等学力和高校教师)。1027日前各申请人将论文电子版发至124820510@qq.com邮箱。

 研究生处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学位论文方可进行评审答辩程序。

 2.学位论文3份(内含中英文摘要和综述),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论文格式参照《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封面用120g白色铜版纸,内文用70g白纸。论文封面与文中均不得显示作者与指导教师姓名,该字段内容为空。删除“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文章情况”和“个人简历”。

 3.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

 4. 提交原始实验记录(不提交实验记录论文不予评审)。

 5.提交专家(副高以上职称,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推荐书两份(两名专家各一份)。

 6.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工作单位推荐书。

 7.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学位论文计划表。

 8.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承诺书

 9.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照《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发表暂行规定》,并提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或录用证明。

10.新乡医学院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导师必须签字,签字后的原创性声明不需装订。

11.缴纳学费及学位申请费发票复印件各1份。(两张票据复印在同一张A4上)

12.学位申请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请于1031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第2~12条材料按顺序排列)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3-3029940

 附件1同等学力、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提交材料有关表格.zip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