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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18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校学〔2014〕16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对象为:研究生会、班委、党支部、团总支、组长(校外)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者在攻读研究生期间有论文发表。

3.积极参加学校和基层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方向坚定,思想进步。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修养良好,无违纪现象。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工作积极,勇于创新,组织能力较强,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5.能够较好地配合其他学生干部的工作,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成绩显著。

6.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任职一年以上。

②所负责的工作曾获校级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

③本人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

三、推荐名额

(一)优秀研究生:各培养单位以研究生人数的15%进行推荐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培养单位以研究生人数的4%进行推荐校级研究生会干部由研究生学院评选推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单位初评

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照条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初评工作,且推荐人选名单应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二)人选推荐

公示无异议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2023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汇总表》,12月25日下午5点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扫描版压缩到同一个文件夹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核公示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审核,确定最终获奖研究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伟腾 刘颖 联系电话:3831195 3831184

电子信箱:xxmuyjsc@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

2023年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