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宋利娟等21名研究生通报批评的决定
日期:2021-11-15 浏览量: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下21名学生未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打卡,11月8日至11月14日期间累计次数达到3次。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依据《新乡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校字[2017]48号)第一章第四条,决定给予宋利娟、严玉珊、李鹏旭、宋苗苗、吴亦琦、左喜瑞、杨潇、刘晟男、于涛、张绪升、张锐、刘旭、吴沛金、李洛豪、黄攀丝、陈续恒、赵紫钰、多艳艳、宋振峰、康佳、李遵、韩克阳、刘源全校通报批评,取消本学年评先评优资格。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11月15日